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位于洛阳市东部,是1957年11月正式成立的全国5个少数民族城区之一,素有洛阳“东大门”之称。东与洛龙区接壤,西与老城毗邻,北依邙山,南濒洛河。全区辖1个镇(白马寺镇)、7个街道办事处(东关、北窑、瀍西、五股路、塔湾、杨文、华林)。全区总面积8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6.6万。瀍河回族区内四教并存,有清真寺13坊、基督教堂2处、天主教堂1座、佛教寺院1座,信教徒群众3万余人。瀍河回族区区位交通便利。陇海、焦枝铁路于此形成十字交叉,洛阳北站是焦枝铁路上最大的编组站。二广高速、邙岭大道在此纵横交汇,市区主干道中州路、九都路、瀍涧大道横贯全境,城市东出入口(二广高速瀍河站)是进出市区的重要通道,洛阳地铁1号线贯穿全区。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57人,其中员额法官17人、法官助理17人,司法行政人员6人,司法警察5人、事业编制10人,试用期人员2人。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督察室)共计5个职能部门,以及白马寺人民法庭1个派驻法庭。
立足瀍河之滨,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秉承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外树形象、内练素质、强化责任、争先创优,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特别是近年来,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思路和“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的工作目标,坚持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追求效率、质量、效果有机统一,强力构建和谐瀍河,为开创辖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公正、文明、廉洁、高效是党和人民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各项工作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更加亲近法院,信赖法院;形成了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评为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展望未来,瀍河区法院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繁荣和谐的现代化民族城区,开启瀍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