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针对裁判文书说理不清楚、分析不透彻、释法不明了等问题,采取三项措施着力加强裁判文书质量,让当事人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与法院的社会形象。
定期组织学习,强化责任意识。该院定期组织业务部门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意见及各类诉讼文书样式,强化干警责任意识和严谨作风,在全院树立“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法律文书”的意识,要求法官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证据分析认证、法律适用等内在质量。注重审核把关,提高制作“水准”。
严格签发审批程序,实行裁判文书“四审”制,即印刷装订前的合议庭初审、庭长二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和送达前业务庭专人审查把关,通过层层把关,努力使每份裁判文书做到结构合理、表述规范、引用准确、说理透彻、论证有力,防止裁判文书“带病出门”,确保送达给当事人手中的裁判文书都是“精品”。
强化文书评查,诊疗文书“疾病”。瀍河区法院每月检查归档卷宗时,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司法文书格式的规定,重点检查裁判文书的版式与内容是否规范。同时,坚持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裁判文书制发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