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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6-12-01 14:51:53


  有人说艺术来源于生活,如果脱离生活,那么将无人欣赏。其实,司法的根源也在于生活,正是因为人类社会的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产生了纠纷,才需要司法来定纷止争。如果不贴近生活,司法将无法为人们所接受,更不用说受到人们的尊重。那么,如何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呢?

  应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司法。从认识的角度看,要让人自愿接受一件事物,首先得让他了解这一事物。虽然经过一系列普法措施的实施,大多数人民群众对法律有了一定的认识,整个社会的法治意识也有所增强。但现实中抵触、质疑司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人们对司法的误解还比较深。面对此现实,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保证司法的透明度则不失为消除误解,让人们了解司法的一剂良药。为此,应采取多种措施,机动灵活的对司法予以宣传,让人民群众能够近距离了解司法,从而认识并接受司法。

  应强化司法便民服务,让司法主动亲民。司法只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才会得到认可。所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意义就非常重大。为此,在司法实践中要从立案到审判各环节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尽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积极推行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为“当事人解决问题”这个关键上,这样的司法才乐于为人民群众所接受。

  应坚持公正审判,让司法切实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内涵,如果没有公正,法治只是一种奢谈和妄想,司法的公信力也将荡然无存。所以,司法要贴近百姓,并不仅仅取决于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以及司法是否深入到了田间地头,还取决于司法的公正与否。事实也告诉我们,如果判决结果实质不公,即使审判采取的是田间地头式的方式,那也无法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只会破坏司法的形象,无形中让司法受到人们的鄙视。因此,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根本所在。

  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法治将日渐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法治生活也将会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司法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也将会日趋频繁。在这一大趋势下,司法主动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不仅有利于健全司法自身的建设,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徐志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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