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职业的幸福感源自何处 作者:西安市未央区法院 马俊 发布时间:2016-11-14 09:30:51
爱好一份职业,才会产生职业的幸福感,法官职业也是如此。对于法官而言,当自己的辛勤工作促成了两造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的时候,心中的幸福感也必定会油然而生。那么从法官职业角度来具体而言,法官职业幸福感的源泉在何处呢?
法官职业的幸福感源自法官职业的尊荣。法官职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充满着神圣性。虽然头顶光环的法官们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繁杂中夹着些许的琐碎,这或许让他们倍感压力的存在。但只要辛苦的付出最终向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结果,这最起码就是对当事人的一个交代,无论对当事人还是自己都是某种意义的“解脱”。尤其当正义彰显、矛盾化解后当事人对自己的工作予以肯定的那一瞬间,法官心中充满的成就感与自豪感以及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壮志所汇聚成的这份职业的尊荣就当之无愧成为了法官职业幸福感的源泉。
法官职业的幸福感同时也源自于法官对自己职责岗位的忠实坚守。从个体的角度来说,虽然每一个法官个人的工作谈不上对宏大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多大的贡献,但每个法官都是在通过自己兢兢业业的工作在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与和谐,都是在运用手中的审判权力在良心的基础上为人民群众服务。这其中不乏艰辛,但法官们正是通过对自己岗位职责的坚守来收获职业的幸福。
当然,如果仅将自己的工作视为一种谋生的手段,那么作为法官则永远无法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收获到幸福感。因为对自己的职业不敬,也就是对法官职业神圣性的亵渎,自然无法感受到这份职业带来的幸福。话说回来,不论是何种幸福感,其实都是自己内心感受的一种体现,归根结底都肇始于自己内心的满足与充实。所以,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培育高尚的情操,积淀较高的素养,树立崇高的信仰,这样才能在敬业、乐业的境界中收获满足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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