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金山,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政委。安金山同志原是一名解放军战士,1998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瀍法院工作,他把从解放军优良作风带到了执行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由于他把群众的事,再累也当做自己的事,长期超负荷地工作,多次累倒在执行岗位上。
执行难,尤其是在外地执行更难。但是在安金山眼里,只有公正执行,没有地方保护。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安金山同志始终坚持为民司法的理念,知难而上,能动执行解决了一批积案。仅从2009至2011年就执结案件180余件,执行标的逾2000万元,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群众对他好评如潮,发感谢信、送锦旗不断。从2006年起连续多年获区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获瀍河区先进个人、办案标兵;2009年、2010年连续受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嘉奖;2012年获洛阳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员。凡是和他打过交道的申请人,都亲切地称他“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