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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法院“四个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1-10-14 09:58:02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洛阳市河区法院不断推进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不断创新措施,为推动审判工作提供了精神动力。

第一,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在工作之余,开展“读书年活动”,引导干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

第二,不断创新措施,塑造良好的法院文化形象。不断提高办公科技含量,利用微博和手机短信等电子平台,合理配置办公设施,以“规模适当、庄重适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为要求和标准,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办公。

第三,不断注重精神培养,体现法院人文关怀。积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要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心态。

第四,不断加强与群众联系,推动法院文化建设。积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等,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法院文化。同时,秉承“公正、廉洁、文明、为民”的文化建设理念,重点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开展“法官村长”、“社区法官主任”一助一帮扶农村困难群众等活动。

责任编辑:郝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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