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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村长”创新宣传进乡村

  发布时间:2011-09-30 14:52: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29日,洛阳市河区法院在院长及主管领导带领下,组织十五名“法官村长(主任)”,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这也是该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该院“法律服务进社区”是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法官村长”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该区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人民法院为主体,依托人民法院工作职能和职业特长,进一步推进法院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将法官分派到社区、行政村,担任“社区法官主任”或“法官村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推动社区、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宣传采取咨询、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为使这次宣传富有成效,该院还精心准备了《民事诉讼须知》、《怎样写民事起诉状》、《行政诉讼须知》、《申请司法救助须知》、《申请执行须知》和《诉讼风险告知》等司法便民手册。现场咨询中,法官态度谦逊,言行规范,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地和咨询群众交心细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或建议,详细介绍人民法院的工作性质和法院的基本情况,让群众对法院有了新的认识。现场摆放的法制宣传展板吸引了过往行人驻足观看,让村民、社区居民得到一次面对面生动的法制教育,为村民营造一个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此次活动设立五个宣传站,共向村民、社区居民发放各种宣传手册500余份,现场解答村民关心的相邻关系、土地、婚姻、赡养等法律问题150余人次。

责任编辑:郝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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