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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成为好学的表率

  发布时间:2015-09-21 11:21:57


    人民法官肩负着裁判是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良知的守护神。学习是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审判工作的重要基础。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成为勤学、好学、善学的表率,才能不辱使命,不负众望。

    好学,要将学习作为终身任务来对待。近些年,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法官接触的案件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这些对法官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官的能力水平和文明程度决定着国家审判权能否得以公正执行,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如果不坚持“终身学习”,不及时实现知识更新,不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就难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就会滞阻司法进步,最终被时代发展所淘汰。选择了法官职业,就意味着选择了终身学习、终身进取。所以,加强法官学习,必须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更加重视和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尤为重要。

    好学,必须在提高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学习,决不是单纯为学习而学习,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提高工作能力,破解工作难题。审判和执行工作有着深奥的技巧和艺术,法官要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探索和改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针对不同的案件采取机动灵活的技巧和方法。法官不但要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实践,还要学会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完善,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实践经验,提高驾驭审判执行活动的能力,扎实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发展。

    好学,要以学修身养德。法官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法官的道德和良知非常重要,如果法官缺乏良知和崇高的道德品质,思想意识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即使业务再精,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体现出公正与效率。法官只有自觉加强理论学习, 不断净化和提高精神境界,锤炼道德情操、才能不断完善自己。

    好学,要把学习视为一种享受。学习作为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书本的知识会有穷尽的一天,但生活中的真知却永远不会枯竭。梁实秋说过:“最好的幸福,非快乐非荣誉,非财富,而是心灵之活动。”这种心灵的活动,这种无法言表的幸福,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在反复的思考中才能真正体会。学习是人天生的一种本事,人通过学习唤醒潜能,并在学习过程中享受快乐。

    好学,要将学习视为一种责任。将学习作为一种责任,就要常有本领恐慌之感,如饥似渴地学习新知识。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繁重,人民群众的期盼越来越急切。一个负责任的、谦虚的和具有自知之明的法官,必然会感到本领恐慌,生怕辜负了时代、党和人民的要求。常怀本领恐慌之感,将学习作为一种责任,自我加压,变压力为动力,干到老学到老,使学习成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断用新知识、新思维来丰富自己,提升自己,做好学的表率、业务的精英。

责任编辑:徐志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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