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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志愿精神,争做文明使者

  发布时间:2011-05-03 15:19:00


52,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组织该院河南省“青年文明号”书记官处16名青年志愿者,在中州路新街、环城北路北关交通岗厅,开展志愿者助交通活动。

河法院长期以来,确定以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 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以素质促进队伍建设,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全面推进法院工作。这次青年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是该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纠正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出行,同时,扶助游客,进行法律义务咨询等志愿活动。

通过一天的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活动效果,增强了青年干警的志愿精神、团队精神,展示了法院志愿者的良好形象,青年法官纷纷表示,要争当社会道德规范的倡导者、实践者。

责任编辑:郝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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