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游客不良信用记录,让旅游更加文明

  发布时间:2015-05-11 09:15:45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施行后,国家旅游局7日开出首张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罚单。大闹亚航、强行打开飞机应急舱门、攀爬红军雕塑照相三起不文明事件的四个当事人“上榜”。其中3名游客不良记录的保留期限为2年,另一游客的保留期限为10年。

    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并予以信用不良记录保留,无疑对规范游客在旅游中注重自身形象,具有重要作用。此前,国人旅游中不文明的行为俯首皆拾:从在风景名胜区乱扔垃圾到无视禁令乱攀乱爬,从故宫大水缸到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上“到此一游” 胡乱涂鸦的频频再现……国人旅游中种种不文明的行为,已激发公众强烈的“文明耻感”。向不文明旅游行为告别,已成为基本共识。国家旅游局首次公布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罚单,既是贯彻《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开始,更是依法整治不文明旅游、引领文明旅游的起步。

    在《办法》施行以前,整治旅游不文明行为常常面临于法无据的尴尬。对于不文明行为,除了公众对其予以道德谴责之外,似乎没有更为有效的办法。不文明者面对没有任何强制约束力的道德谴责,依然我行我素地在旅游中张扬不文明的任性。游客不良记录制度的施行,让整治旅游不文明行为有法可依。一旦让其落地生根,必将对旅游不文明行为起到标本兼治的遏制作用。

    已开始施行的《办法》确立了游客不良记录信用保留期限制度,规定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的轻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至2年。由于实行动态管理,在互联互通的情况下,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将与个人信用信息平台联网,不文明游客在出行、信贷、就业、升迁等方面因文明污点而受到诸多限制,将为自己在旅游中的任性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面对个人权利行使的诸多限制,游客必须文明旅游。由此不难看出,《办法》的施行,无疑为整治和规范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提供了一个倒逼机制。

    细观国家旅游局此次公布的3起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4名当事人的行为明显违反旅游当地的社会风俗,完全符合《办法》中涉及的六类不文明行为,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体现了相关部门整治和规范旅游不文明行为的决心。此种表面看似无关重要实则对游客个人信用产生负面影响的惩处,必将倒逼游客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时刻注意控制自己任性的不文明行为。一旦游客的这种自我约束能够良性循环,旅游中不文明的行为必将得到有效遏制,文明旅游的风尚必将得到进一步弘扬。国家旅游局首次开出不文明行为记录罚单,其最大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徒法不足以自行。任何一项措施的落实,须臾离不开强有力的执行。首张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罚单,对整治和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开好了头,但还需要进一步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只有严格落实到位成为常态,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游客的不文明行为,文明旅游也才有可能真正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徐志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