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窗口建设,改进审判作风,文明接访,规范服务,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执法新形象,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我院实行“首问接访”制度,真正把为人民服务付诸于行动上。
“首问接访”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做到:(1)、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来到法院,不论首先问到哪位工作人员,也不论到哪个庭室,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2)、当事人或来访群众到本院找干警或业务庭室的,首问接访人应负责指明或带其到应找的工作人员或庭室,不准推托。(3)、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本人能解答的,应认真解答,本人不能解答的应报告庭长,由庭长负责接待;对不属于本庭室职责内的问题,首问接访人应负责指明或带其到相关的庭室。(4)、坚决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和衙门作风,不准对当事人或来访群众冷漠、生硬、蛮横、推托。(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查证属实后,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按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该制度实施以来,以前来院的当事人或来访群众询问时,干警冷漠、生硬回答“我不知道”的衙门作风得到根本扭转,当事人高兴地说“不论官司输赢,这样的文明服务,我们感到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