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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中的法意

  发布时间:2014-12-22 09:41:08



“言为心声”,日常生活中广泛流传着许多俗语,它们反映了普通百姓对社会人生的基本看法和愿望,也体现了他们的一些朴素正义观。尽管这些俗语中的法律意蕴与官方法律的精神不尽一致,但它们构成了官方法律实施的文化土壤,也不失为有待我们发掘和调动的法治本土资源。因此,试用寻常百姓口中的俗语来解读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换一种民间视角来看待官方法律,应该是一件有趣而有益的事情。

  法律何为?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立了规矩社会才能秩序井然。法律应顺应民心,唯“得人心者得天下”,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律也要合乎情理。一方面,法律不能不讲道理。之所以“有理走遍天下”,是因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也是由于“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另一方面,“法律也不外乎人情”。说起来“人非草木,岂能无情”,谁让我们“人心都是肉长的”呢?

  官司该不该打?就算你平日里“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总也保不住没个三长两短的,“谁家敢挂无事牌”呢?但打官司多是不得已而为之,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里,“饿死不做贼,屈死不告状”或许是最稳妥的做法,因为一旦撕破脸大家都没面子。谨记“共处谦是宝,相交和为贵”,才能“无辩息谤,无争止怨”。即使偶有争议,也不妨“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碰到朋友有麻烦,你也最好“遇婚姻说合,遇官司说散”,做做和事佬。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些琐事法律不该管,也管不了。象小两口一起过日子,“马勺免不了碰锅沿”,闹了别扭也是“床头吵架床尾和”,何必太较真呢?要是一时冲动头脑发热,只怕以后“买不到后悔药吃”。不过话说回来,毕竟“强扭的瓜不甜”,真要“老米饭捏不成团”,也只好“破罐子破摔了”。如果说“安步以当车,无罪以当贵”之中还包含有所不为的人生智慧,只信奉“吃亏是福”却不知为权利而斗争,可就有点阿Q精神了。不过,就算有心打官司,也可能因维权成本太高而却步,因为“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厌讼有时也是纯属无奈。

  官司该怎么打?无讼固然理想,但人不能太理想化,必要时要“做好两手准备”,比如留存证据。常言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但“口说无凭”总不如“立字为据”,因为“千年纸墨会说话”,有白纸黑字为证,不怕你“人嘴两张皮”,“把死蛤蟆说成活的,活蛤蟆说成死的”!一旦对簿公堂,两造当事人“针尖对麦芒”,只为“当面锣,对面鼓”地摆事实讲道理解决问题。但如果双方各持己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抑或有人漫无边际“东扯葫芦西扯瓢”,或答非所问“牛头不对马嘴”,或回避问题“王顾左右而言他”,庭审效率就会大打折扣。好在法官深知“牵牛要牵牛鼻子”,通常会归纳出争议焦点,让当事人据以展开辩论,“打了盆说盆,打了罐说罐”,以确保庭审的紧凑高效。但凡和解还有一线希望,聪明的法官便会顺风吹火趁热打铁,识趣的当事人也会就驴下坡见好就收。是啊,何苦“得理不饶人”,非要“一条道走到黑”呢?还是“凡事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吧。

  法官如何断案?当然要明辨是非秉公执法,“不使良善者受冤枉,不使奸恶者得逃脱”。不能良莠不分好歹不识,“不怨狼吃羊,倒怨羊上坡”,不主持公道反而帮狗吃食。不能颠倒黑白枉法裁判,“抓着葫芦当瓢打”,以至于“白狗偷吃,黑狗遭殃”。也不能“糊涂官断糊涂案”,“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青红皂白”地“各打五十大板”了事。要懂得将心比心,充分尊重当事人,不能“吹胡子瞪眼睛”,动辄“拿皇杠压人”。还要尽量“一碗水端平”,平等对待当事人,不能“看人下菜碟儿”,“柿子专拣软的捏”……

  然而“法无定法,用到活时方为法”,用好法律“说来容易做来难”。法律适用是一门高深的艺术,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好在其中也不乏规律可循。法重实践。“耳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唯有“实践出真知”。法重安定。“前有车,后有辙”,对成功的先例不妨合理借鉴,“依葫芦画瓢”自然更加得心应手。法也重变通。一要因事而异。如“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固然天经地义,但时效已过恐怕又得另当别论。二要与时俱进。如“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种同态复仇式的自力救济观念与现代法治理念显然已格格不入。又如“父债子还,夫债妻还”,这与“老子偷瓜盗果,儿子杀人放火”的传统观念一脉相承,都残留有“染缸扯不出白布,脏水洗不净手脚”之类有罪推定的印记,因有悖于自负其责和无罪推定的现代法治思维而应予扬弃。

  判决的效果如何?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良心是法官践行正义的最后堡垒,裁判文书则是法官良心和智识的有形载体。司法公正不公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判决公允不公允?“百姓心中有杆秤”。一句话,“是非自有公论,功过后人评说”。

  虽然多数执法者“行得端,走得正”,“心底无私天地宽”,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难免有些昧了良心的,不顾“举头三尺有神明”,“披人皮,做鬼事”,以权谋私,机关算尽。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人在干,天在看”。要知道,不正义纵能得逞于一时,但“乌云遮不住太阳”,美丽终将战胜丑陋!

责任编辑:徐志萌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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