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洛阳市瀍河区法院沉着应对,果断处置,成功防控一起离婚案件女被告人欲伤害原告人的突发事件,并在该案主审法官张建洛副院长的耐心说服教育下,该案最终调解结案。
原告马山与被告张丽丽于2000年结婚,第二年婚生一女。婚后两人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为此,马山曾经在2008年起诉离婚,后经法院调解两人继续生活。但因马山长期在外地工作,造成两人隔阂进一步加深,张丽丽怀疑其在外有第三者,使得两人矛盾更加突出,经常一见面就吵闹,打骂。马山于今年8月再次起诉要求与张丽丽离婚。考虑到案件矛盾比较突出,当事人情绪比较大,处理稍有不慎会引发矛盾进一步激化,我院张建洛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经过多次调解不成定于27日开庭审理。
开庭当日,法警在对张丽丽所带背包检查时,发现包内有一把剪刀,当既予以暂时保存。开庭时被告情绪很是激动,言语过激,试图多次接近原告。审判长张建洛通过观察发现被告存在问题,宣布休庭,把被告带到法警队,对被告进行劝说,请她不要激动,有什么问题,有什么要求可以慢慢说,法院会依法解决。近1个小时平心静气地讲案情、讲法律、讲亲情和耐心、不厌其烦地劝解下,被告张丽丽亢奋的情绪终于慢慢地平静下来。她慢慢地从腿上抽出一把尺余长的刀来,说:我今天来就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情来的,我不想活了,我今天准备把他先杀死再自杀。张院长说你连死都不怕,对原告还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呢?于是趁热打铁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最终以调解离婚告结,平静地离开了法院。
在审判长张建洛副院长的高度重视和沉着应对下,果断处置,使这一即将发生的流血突发事件最终平安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