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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交警队”——助推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4-10-11 09:28:33


为加强交通事故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促进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9月25日,瀍河区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走进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五大队,与交警们开展座谈交流,充分探讨交通事故纠纷的新特点及化解思路,为交通事故纠纷诉源化解寻找新方法。

座谈会上,双方积极研讨了交通事故纠纷普遍面临的程序多、周期长、成本高、矛盾大、化解难等问题,并就调查取证、责任划分、赔偿标准、引导诉前鉴定、诉前调解、诉源治理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双方表示将围绕交通事故纠纷联合化解、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司法确认适用率等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层次、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以达到辖区交通事故纠纷源头化解的效果。

下一步,瀍河区法院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利用专业审判优势,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进一步探索“枫桥式”交通事故处理新机制,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前端,为推动全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增效赋能。

责任编辑:赵晓曼 周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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