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枫桥强基】严冬岁寒情不减,法官调解暖民心

发布时间:2023-12-20 10:25:49


“实在是太感谢了,大冷天的到家门口给我们调解,让我们快速拿到赔偿,解了燃眉之急,真的谢谢你们!”近日,瀍河区法院白马寺人民法庭负责人、员额法官李雅然充分运用“法庭+社区”联动调解机制,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基本案情 

今年4月,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周村生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准备转弯时,与张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人员受伤,张某因此住院141天。出院后张某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未果,无奈之下便将陈某诉至瀍河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源头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李雅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取得联系,通过初步疏导劝解,双方均同意调解,但原告张某因腿部受伤加之雪天路滑,无法到法庭进行调解。李雅然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当事人开通调解服务“绿色通道”,依托“法庭+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携手社区工作人员在张某所在社区调解室为双方提供调解服务。 

调解的开局并不顺畅,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问题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面对争执,李雅然认真倾听双方诉求,耐心解释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互谅互让,并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居中调和。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各让一步,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至此,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今年以来,白马寺人民法庭积极落实调解优先原则,把道德伦理与法律相融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法庭+社区”联动调解机制,打通了司法服务“向前一公里”,使群众纠纷得到高效、实质性化解,不断夯实辖区治理根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下一步,白马寺人民法庭将积极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立妇联、社区等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传递司法温暖,为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赵晓曼 周祥锋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