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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暴力阻碍执行,这二人被罚!

发布时间:2023-08-29 09:02:24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在法院判决后,不仅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亲朋好友还暴力阻挠协助抗拒执行,对于这样的行为,法院,绝不手软! 

态度蛮横,阻挠执行 

河区法院在“豫剑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获知被执行人某公司名下一车辆停放于西工区某地下车库,随即前往对涉案车辆进行依法查控。查控中,第三人阿林和阿娇(文中人名均为化名)明知该车辆所属登记在被执行人公司名下,仍拒绝配合法院查控。随后,阿娇将另一辆轿车开至被执行车辆前,阻碍法院拖车。 在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阿娇最终将阻碍车辆移开。不料阿林却趁间隙进入被执行车辆,并威胁现场干警说:“今天谁也开不走这辆车,谁敢动车我就撞谁!” 

双方对质过程中,阿娇向执行干警提出准备提起执行异议并询问流程。此时,波折又起,车上的阿林趁执行干警告知提出执行异议流程及所需材料时,突然启动被执行车辆,强行逃离现场。 

严惩不贷! 

之后,司法警察通过其电话联系上阿林,严肃告知其抗拒、阻挠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迫于压力,阿林主动到法院交还被执行车辆并接受处罚。 在法院干警的普法教育下,阿林和阿娇两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不已,主动写下悔过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瀍河区司法警察大队在查清事实后,依法将该案提请司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五款、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依法对阿林、阿娇作出分别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有效打击了案外人无视司法权威的行为。 

法官提醒 

生活中,我们发现经常会出现被执行人让亲人或者朋友帮助自己隐瞒或转移财产,甚至抗拒、阻挠执行的情形,这些都于法难容。 对有逃避、规避履行的亲友,应对其加以劝解和引导,而不是出于交情予以帮助,否则,不仅犯罪者难逃法网,自己也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应尽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借助他人转移财产可以“赖”掉执行,逃避执行或妨碍法院执行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权威不可挑衅,对于恶意欠款、逃避债务、逃避或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赵晓曼 周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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