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瀍河区法院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并围绕市中院《2023年度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开展学习研讨。瀍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耿艳升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
耿艳升传达学习了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全会精神进行学习贯彻,就贯彻市中院《2023年度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结合本部门工作存在问题、薄弱环节、改进措施进行汇报发言。瀍河区法院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铁民对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传达。
会议强调:一要深刻领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会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积极主动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全市中心大局;二要切实用全会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市中院《2023年度基层法院工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相关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办法,立足“11236”五年发展规划,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增强使命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争先创优的干部队伍,为服务现代化洛阳建设和法院系统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队伍保障,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