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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强基】法理并用消嫌隙 “赌气”官司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3-08-16 15:18:55


原告程某和被告李某本系亲密的业务合作伙伴,却因一次业务赔偿责任的划分互生嫌隙,几年来双方多次相互起诉,打起“赌气”官司。近日,在瀍河区法院人民调解员贾小丽的调解下双方前嫌尽消,握手言和,至此两人多年的纷争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2015年初,李某与程某取得联系,商定开展业务合作,相互之间承揽到业务后,由程某负责广告设计,李某负责落地施工,并一直按照此分工合作近三年时间。 

2017年12月初,程某接下了老城区一所网吧的装修业务,客户确认设计、施工方案后,按照分工惯例交由李某自主安排工人场施工。2017年12月24日凌晨,正在装修的网吧门头发生火灾并烧毁了相邻的商铺。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是李某雇佣的工人无证违规操作电焊引发火灾。经老城区法院审理判决程某、李某二人共同赔偿受损商铺店主31万余元。后二人对各自承担的责任份额协商不成,互生嫌隙,由此开始了两人因“赌气”寻找各种原由在多家法院相互起诉的纷争之旅。 

今年7月中旬,程某一纸诉状再次将李某起诉至瀍河区法院,要求李某返还施工预付款6500元。案件进入调解环节后,原、被告双方据理力争,各不让步,多次调解未果。人民调解员贾小丽通过电话沟通和翻阅卷宗得知双方相互起诉已达十几场后,分析认定双方在打“赌气”官司,如果不能调解成功,双方的矛盾症结依然会继续存在,被告接下来可能会另案起诉原告。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使双方今后能专心生产经营,人民调解员贾小丽决定继续寻找调解突破口。经过综合分析,贾小丽转变思路联系上双方家人,法理并用做通工作,通过家人劝说使得原、被告矛盾的坚冰有所融化。 

在瀍河区法院人民调解室,贾小丽精准把握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和争议焦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三个小时的居中调解,原、被告最终放下成见与怨气达成协议,原告程某当场撤诉,被告李某也向原告程某转去了账款。至此,双方多年的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本次调解既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瀍河区法院落地生根的表现,又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实现了法、理、情的统一。今后,瀍河区法院将进一步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善用调解,悉心调解,将矛盾实质性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赵晓曼 周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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