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夯实筑牢枫桥强基工程的工作要求,瀍河区法院白马寺法庭立足审判主业,把案件处理的脚步延伸到田间地垄、村居院坝之间,努力处理好每一件事关辖区群众安危冷暖的案件,将为民情怀铭刻在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征程中。
2001年,张某某与村民小组达成协议,通过填埋废弃砖窑深沟,将该小组的荒地进行整合,设立了A牧场,按年支付土地使用费。在2021年准备再次流转时,因各方对于土地及附着物价格分歧较大,使张某某与村小组产生矛盾,经村委会、镇政府及民政部门、信访部门的处理,纠纷始终未能化解。
白马寺法庭负责人李雅然和调解员李喆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到牧场走访,通过实地查看牧场占地和经营情况,梳理出案情脉络,通过当事人的描述归纳出堵点、痛点问题,制定化解矛盾的初步方案。但在调解中,一旦涉及价格分歧的关键问题,各方依旧言辞激烈,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为推进调解工作走出僵局,促进多方矛盾切实化解,调解员李喆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不厌其烦讲清“法理”、讲透“道理”、讲明“情理”,她提出的解纷思路和方案最终打动了各方,成为了化解瓶颈的“疏通器”。此后,各方进一步互谅互让,村小组甚至主动提出如果张某某继续养殖,可以在牧场划出一块土地供其免费使用,最终该起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事后一位村小组村民感慨地说:“此案的处理达到了‘三赢’:村小组顺利收回土地,拓宽了经营模式;张某某实现了公平的补偿价格,对于牧场付出的心血得以周全,情感得以寄托;其他承包者全身而退,未产生损失”。
该起矛盾的成功化解是瀍河区法院白马寺法庭用司法力量助力服务乡村振兴,夯实筑牢枫桥强基工程的一个生动的缩影。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土地功能以助力乡村价值提升。白马寺法庭坚持以司法服务大局,扎实有效推进人民法庭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郊区土地使用问题矛盾突出的特点,法庭实时介入并开展法律指导,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让善治之风润泽河洛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