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在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四平台,创新“自选动作”,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编发简报。编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电子简报,刊发工作动态,及时下发各部门,交流活动信息,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环环相扣,梯次进行,确保质量优、效果好。
查阅笔记。对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实行签阅制。由各党支部书记督查其负责部门的干警的学习情况,确保重点对象无遗漏,普通党员全参与。
公开展示。开设干警学习成果展示台,每周评选“优秀”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公开展示。对不真学、学不深的现象出重拳、见狠招,亮亮丑、曝曝光,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畅谈感悟。党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在党组会上畅谈心得;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同分管部门的党员谈认识、谈心得、谈学习情况,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入心入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