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领导,亲戚为高官,背景深厚,人脉关系广,抓住孩子家长望子成龙的软肋,四处骗取钱财。7月2日,洛阳市瀍河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10月2日期间,被告人邱某在洛阳市瀍河区东关大街温某某的租住处,谎称自己为洛阳铁路分局办公室主任,以有铁路内招指标,能在洛阳铁路分局为对方子女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远某某现金25000元,远某甲现金5000元,远某乙现金5000元,温某甲现金8000元。
2012年6月28日,被告人邱某明知其舅舅常某某系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汽车司机,谎称常某某为郑州铁路局洛阳基建处的处长,以能安排人员到洛阳至西安的高铁当乘务员为由,在洛阳市瀍河区洛阳铁路分局门口,骗取被害人杨某某现金13000元,并向杨某某出具一张署名为张某,盖有伪造的郑州铁路局公章的收据。
2013年12月1日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洛阳市公安局东关分局刑事拘留。经查,被告人邱某本人及亲属并未在铁路分局担任领导职务,也没有能力为他人安排工作。现被告人邱某将赃款56000元已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遂作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