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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领导有背景 四处行骗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07 10:33:09


自称领导,亲戚为高官,背景深厚,人脉关系广,抓住孩子家长望子成龙的软肋,四处骗取钱财。7月2日,洛阳市瀍河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10月2日期间,被告人邱在洛阳市瀍河区东关大街温某某的租住处,谎称自己为洛阳铁路分局办公室主任,以有铁路内招指标,能在洛阳铁路分局为对方子女安排工作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远某某现金25000元,远某甲现金5000元,远某乙现金5000元,温某甲现金8000元。

2012年6月28日,被告人邱明知其舅舅常某某系郑州铁路局洛阳工程指挥部汽车司机,谎称常某某为郑州铁路局洛阳基建处的处长,以能安排人员到洛阳至西安的高铁当乘务员为由,在洛阳市瀍河区洛阳铁路分局门口,骗取被害人杨某某现金13000元,并向杨某某出具一张署名为张某,盖有伪造的郑州铁路局公章的收据。

2013年12月1日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洛阳市公安局东关分局刑事拘留经查,被告人邱本人及亲属并未在铁路分局担任领导职务,也没有能力为他人安排工作。现被告人邱将赃款56000元已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信任,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遂作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郝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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