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
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依法任命的29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参加审判的案件如有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李桂平、孙爱娣、段军豪、刘夏岚、范景凤、段海玲、贾红颖、张利娜、齐青杰、白翠红、贾小丽、贾丽华、岳 波、阎 红、马雅芳、陈丽晓、崔云梅、刘登科、吕 清、马小红、杨淑娟、黄作强、姜双灵、高常留、张华华、刘巧玲、孙亚菲、张守亚、马 帅
特此公告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