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切实解决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四月瀍河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这标志着瀍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办理正式开启“数字化”、“无纸化”时代。
卷宗管理中心由一名法官助理及四名书记员组成,实行专人专岗、明确职责。执行案件立案后,经初次接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接待并核对执行立案材料后,当日将立案材料流转至材料收发窗口并完成同步扫描、同步上传。执行期间,由执行干警将执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材料在2个工作日内送至卷宗管理中心,确保卷宗材料及时流转,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结案后,经办案人员审核,由卷宗管理中心集中将纸质材料装订并归档。
在整个执行流程中,执行干警可以随时通过执行办案系统查阅执行案件信息、打印相关材料,不仅减轻了执行干警的工作量,也能有效消除卷宗材料不慎丢失的隐患,使执行干警能够专心办理案件,执行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下一步,瀍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落实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以初次接待窗口、卷宗管理中心等统筹协调好办案与改革之间的关系,用机制改革指导办案实践,用办案实践优化机制改革,实现执行改革和执法办案的同频共振、共同发展,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