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瀍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贾小丽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远程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让相隔千里的当事人在网上“面对面”达成调解协议,双方长达六年的纠纷得以一朝化解。
2016年,瀍河区居民王某通过网络平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居民杜某处购得奔驰轿车一辆,王某先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给杜某购车款共计215000元,车辆运抵洛阳后王某发现该车属于无牌轿车,遂将车辆退给杜某,但杜某在退还王某85000元后就不再退还剩余购车款。王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杜某沟通均无结果,无奈之下于2022年5月30日将杜某起诉至瀍河区人民法院。
接案后,调解员贾小丽通过电话和天津的杜某取得联系,杜某推说自己不是不还钱,而是目前涉诉案件较多,暂时不具备还款能力。综合上诉情况,调解员贾小丽向杜某提出分期分批还款的调解方案,但杜某迟迟未给明确答复。见此情况,调解员贾小丽向杜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并讲明法院开庭审理所要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2022年6月2日下午,在调解员贾小丽的沟通协调下,王某和杜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两人长达六年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瀍河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拓宽解纷思路,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尤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将化解矛盾搬到“线上”办理,切实做到了“线上调解化矛盾,足不出户解难题”。既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又方便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极大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