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在瀍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员贾小丽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一场家庭矛盾也就此平息。
基本案情
从2019年开始,穆某大女儿、三女儿、四女儿三个姑娘每人一个月轮流到其身边照顾,但四女儿在近半年时间未再对穆某尽赡养义务,于是穆某于2022年4月底起诉至我院希望能解决其赡养难题。
2022年5月10日上午,瀍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贾小丽将穆某及三个女儿约至人民调解室,经过沟通,发现穆某四女儿对自己二姐未履行赡养义务心存芥蒂,矛盾点集中在老人应该由三个女儿赡养还是四个女儿赡养的问题上。据穆某介绍,二女儿在外地,自2017年开始杳无音讯。
为缓和双方矛盾,调解员贾小丽先是对穆某四女儿及另外两个女儿前期对穆某的赡养进行了肯定,随即提议还按照她们原来的约定,三个女儿轮替赡养穆某,但四女儿表示反对,坚持要求四个女儿一起赡养。
穆某及其他女儿又提供不出二女儿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无奈调解员只得提出第二套方案:四个女儿共同赡养穆某,四女儿只需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穆某二女儿承担份额由大女儿和三女儿共同代替承担,开始三姐妹均表示同意,随后大女儿和三女儿又相继以年龄大、身体不好等理由拒绝了第二套方案。调解员贾小丽在和穆某沟通后,提出第三套方案:三姐妹每人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雇个保姆照顾穆某的生活,不足的费用由穆某工资补贴,穆某生病住院所需大额支出由三个女儿共同承担。穆某及三个女儿对此均表示同意,最终四人达成协议并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至此一场赡养纠纷在贾小丽的调解下被迅速被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