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吕某某来到瀍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秉公执法,为民解忧”送到执行局承办人手中,对执行局干警尽心办案,切实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今年7月2日,申请执行人吕某依据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员安金山、周宏宇多方查控被执行人郭某名下财产,积极查找财产线索。但经过数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且其年龄较大、长年患病,无还款能力,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为了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员安金山、周宏宇继续与当事人沟通查找其他财产线索,查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一处宅基地,执行员又多次对郭某做思想工作并向其讲明如不自觉履行将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后,郭某最终同意将该宅基地在集体内进行转让,将转让所得的款项优先支付执行款,双方在2021年10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2021年11月将5.5万余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完毕。
一面锦旗,承载着申请执行人对瀍河区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也彰显了执行干警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的决心。接下来,瀍河区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及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