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法院近年来不断加强干警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科学管理,获得了丰硕成果。最近接连荣获洛阳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全市政法系统唯一荣获此项殊荣的政法单位。荣誉取得的背后,凝聚着该院党组和全体干警不断创新求实谋发展的实干精神。该院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强化责任、争先创优,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力求创新:
一是坚持科学管理内练素质,在队伍建设上上台阶。2007年该院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以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队伍、严管理、精审判、重服务,服务大局保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坚持科学管理,确立了“内部管理规范化、外部监管公开化、案件审判流程化、教育培训系统化、人才管理科学化”工作新思路,并围绕思路抓审判,围绕思路强队伍,围绕思路谋发展,力争做到“整体工作上水平,单项工作争第一”。适时推出了一项旨在推进审判人员全面发展的“素质工程”:开展“法官庭审观摩”、“书记员速记竞赛”和争创“文明庭室、文明法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增强凝聚力;组织全体干警到“洛八办”学习,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增强优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利用业余时间,举办书法、摄影、心得体会等多项展览,净化干警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不断提高干警的思想文化品位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是解放司法思想外树形象,在“两庭”建设上上台阶。之前,社会上对该院曾经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法院办公楼象棺材头、办公室象煤火炉、灯泡象萤火虫、警车象磕头虫。为了克服这种落后的局面,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提升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该院新一届党组在资金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想方设法,开源节流,在原来只有审判区没有办公区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建成近4000平米的办公区及活动场所,彻底解决了困扰该院多年的审判区、办公区不分的落后局面,使办公区宽敞明亮,审判法庭庄严整洁;并先后购买办案车辆8台,实现了业务庭一庭一车;购买电脑45台及配套设备,实现了与上级法院联网;建成一个标准化智能法庭和智能化会议室等,法院面貌焕然一新,为审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责任,在审判质量上上台阶。瀍河区是少数民族城区,各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特别是涉及少数民族纠纷的案件处理起来难度很大,稍有不慎都会引发不稳定因素。该院立足辖区少数民族区情特点,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提出案件审理“两高两低”:提高案件调解率、提高案件结案率、降低涉诉信访率、降低发还改判率。为此,该院树立大调解格局,院长、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年结案不低于10件,实行全员调解,做到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六真”:真重视、真投入、真感情、真措施、真效果、真满意,力争达到案结事了、服判息诉、无涉法涉诉信访。调解首先注重一个“快”字,立案当天就把案件转到承办人的手中,承办法官第二天就要发出调解通知,明确规定民事案件力争在两个月内结案。其次注重一个“情”字,在调解中注意观察当事人的每个细节,象朋友一样,让他们把憋在心里的苦水倒出来,在倾听当事人诉说中,使他们对法官产生信任感,并乐于接受法官的调解意见。其三注重一个“协”字,根据案情与当事人的家人、朋友等联系协调,在调查了解中发动当事人的家人、朋友做双方工作,聚集多方力量进行调解,更有利于削除矛盾,化解纠纷。该院年结民商案千余件,其中调解结案率高达74%,受到上级法院通报表扬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今年上半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民商事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该院通过长期干警职业道德建设,使职业道德内化为每一个法官的崇高信念,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执行力;提高了队伍爱心、公心和责任心;提升了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效能、司法权威。使人民群众更加亲近法院,信赖法院;形成了有案必理、有审必公、有访必接、有执必果的工作新局面。使该院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内练了素质、外树了形象、强化了责任、树立了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宣传、调研、案例编报等项工作先进单位、区先进党支部、区目标责任“二等奖”、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等二十多项荣誉,有多个庭室和个人立功受奖,各项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为构建平安、文明、和谐洛阳不断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