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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 “原告:同意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调解协议。”——瀍河法院首次利用微信平台开庭 并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17 10:56:16





    2月12日下午,瀍河法院通过微信平台庭审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立案后原定于春节后开庭,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无法正常开庭审理,为防止工作脱节,该案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上述对话就发生在庭审即将结束时。

    庭审中,法官、书记员齐齐佩戴口罩,做好防控保护,庭审现场没有平时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影,只有手机显示屏幕上传输来当事人的影像。通过将庭审搬上网络,这里正在进行一场不接触的远程庭审。

    庭审开始前,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屏幕核对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简单发表答辩意见后,承办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并进行了举证质证程序。庭审结束前,书记员即刻通过微信平台上传了庭审笔录,鉴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书记员又把调解协议及时上传,并由双方对笔录和调解协议分别进行确认。整个庭审历时一个小时,以调解结案的方式使这起标的额为1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法院既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要保障诉讼当事的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稳定,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在此情况下,瀍河法院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坚持抗“疫”第一,一手抓业务工作不放松,借助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网上办案模式,确保抗“疫”审判两不误,做到“人心不散,任务不断,工作不乱”,以更加高效的举措和更加主动的作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魏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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