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华章日新。为继续贯彻落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区委关于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1月7日下午,瀍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世良等一行六人到辖区企业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座谈,“法律服务上门、助推企业发展”,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亮、纪委书记刘明伟、总工程师段德峰等参加座谈会。
中交二公司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是洛阳市和瀍河区的重要国有企业。座谈交流中,李海亮董事长首先就区法院法律服务上门为国有企业分忧解难的做法表示了感谢,并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认为近年来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诉讼类案件增加,由于该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约定管辖法院均为公司所在地法院,案件在区法院和市中院均能得到快速稳妥解决,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持;之后,双方就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困境及涉法涉诉相关案件等情况进行了交流,并观看了该公司近年以来发展的专题宣传片。
走访活动结束时,孙世良院长表示,下一步,一是由立案庭牵头与企业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加强与企业的联络,深入研判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法律手段为企业稳步增长贡献力量。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加大服务力度,结合“分调裁审”,对涉企案件尽快立案、尽快执行,加速诉讼纠纷解决力度,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全力一赴服务本地企业做大做强,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主题,提升执法满意度,建设人民满意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