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瀍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世良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庭审中,孙世良院长准确归纳、提炼争议焦点,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原被告最后陈述环环相扣,有序推进,通过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规范高效的庭审,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经过一番劝说,原被告互相谅解,最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分别于2019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600000元;2019年7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300000元;2019年8月15日前向原告支付308420元。若被告未按上述协议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成功后,法庭当庭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本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长作为员额法官回归审判一线,直接承办案件成为一种常态。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分担了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更鼓舞了士气,带动全院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