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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10:44:10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

<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要组织干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开展学习宣传黄登林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黄登林同志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敢于担当作为,努力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审判工作的动力,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服务好市委中心工作大局,努力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奋力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各基层法院、本院各部门学习情况于12月28日(本周五)前报中院综合处邮箱lyzyzjc@163.com

联系人:杨顺渠   电话:63369712

 

 

2018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徐志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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