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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法院引入“保险悬赏”机制促案件执结

  发布时间:2018-07-20 17:27:47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领域难啃的“硬骨头”,当申请执行人遭遇“执行不能”,胜诉判决无法兑现时,还可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悬赏工作中引入保险悬赏机制,尽最大可能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这是山阳区法院为提高案件执结率而出台的一项新举措。

    7月11日,山阳区法院邀请50余名申请执行人参加座谈会,引导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险,依靠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拓宽发现渠道,破解“被执行人难找、可供执行财产难查”难题。

    根据协议,申请人在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经执行法院查找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其财产不足以偿清案件全部债务、被执行人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自愿申请悬赏保险。申请执行人通过悬赏保险可降低执行成本,仅需交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调动社会力量寻找执行线索;通过执行悬赏保险可缩小“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可逃。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悬赏工作,既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诉求与执行难之间的矛盾,更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

    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郝秀琴表示,在执行悬赏中引入保险理赔机制,有助于法院拓宽查人找物的渠道,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申请人的负担,让执行悬赏措施发挥应有的效用。

责任编辑:王雅楠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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