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借助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利用限制高消费措施,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
某机械制造公司诉某设计公司合同纠纷案,经湛河区法院审理后达成调解协议,设计公司承诺2017年底前分三次向机械制造公司清偿债务26万余元,如不能按期支付,则需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后该设计公司未在调解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清偿义务,机械制造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湛河区法院向设计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其他调查方式,详细调查了该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调查发现,该设计公司已经停业,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对法院的执行通知和报告财产令,该设计公司却置之不理。执行干警遂将该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6月下旬,该设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出差期间亲人去世,其急需返回办理相关事宜,但在购买机票时,该法定代表人被告知因其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得知此情况后,该法定代表人慌了神,立即打电话筹措资金,并迅速安排公司人员联系申请执行人到法院协商还款。最终,双方协商沟通达成执行和解,该设计公司很快分两批将案款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