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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所长成为失信人,公职被解除

  发布时间:2018-09-13 16:21:38


    “我手上的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已被河南省鲁山县财政局解除聘用关系,目前手续正在办理。”这是9月10日,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研讨例会上,执行法官贡恩法汇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说的话,这也是鲁山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全县41个部门联动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施行后,由有关部门调查后直接将鲁山县财政局一名职工予以解职,开除公职处理的第一人,让联合惩戒涉公职人员之网真正带上了高压电!

    2015年3月份起,张某因买房急需资金,经朋友介绍分三次向郭某借款共计35万元。起初张某还按时支付利息,但一直不提偿还本金的事情,后来干脆连利息也不再支付了,在面对郭某的讨要时也是百般推脱。无奈郭某于2017年7月将张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同年11月,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偿还郭某全部本金35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郭某本以为拿到判决书张某自然会乖乖还钱了,可出乎所料的是这次张某连面都不愿意见了,好不容易找到张某后,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没钱”、“有钱了就还”之类的搪塞推脱之语,根本没有一个准信儿。无奈的郭某于2018年3月份向鲁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接到案件后就立即依照规定向张某送达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报告个人财产,张某都是当成了耳旁风,根本没有实际行动。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等措施没有发现张某有银行存款等,还发现张某此前购买的房产并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而是登记在了其儿子名下,并由其儿子居住。执行干警每次见到张某,张某都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对执行法官的问话,也是遮遮掩掩,闪烁其词,之后干脆就是避而不见。前段时间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约谈公职被执行人,张某也拒绝到会参加,等执行干警再次开展集中执行找到张某时,张某一句“忘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被带回法院后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遂被送进了拘留所。拘留期满后,张某也信誓旦旦的表示自己愿意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回去就筹钱,事实上张某只是虚晃一枪,并没有主动履行的意思。

    考虑到上述情况,执行法官经过汇报后,当即向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发函,发出对张某进行组织处理的司法建议。有关部门收到上述函件后,也分别找张某做思想工作,希望说服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未果,张某甚至声称开除就开除,反正钱是不还了,最终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此执行法官提醒,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同时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只要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即便被采取司法拘留、开除公职、判刑等,均不影响涉执行案件标的金额的执行,因此希望“老赖”们认清形势,及时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在强大联合信用惩戒的“天网”下,你将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王雅楠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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