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3-11-21 11:15:41
(法释〔2012〕14号,2011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11年11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3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9月4日
责任编辑:徐志萌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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