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家庭濒临破碎,原来美满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婆婆与儿媳妇更是为这笔赔偿金吵到了法庭。近日,舞钢人民法院法官审理了这起亲人因赔偿款而引发的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
2017年4月,何某因公死亡,面对用人单位支付的130余万元赔偿款,何某父母及其妻子就赔偿款如何分割的问题发生了争执,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庭前多次分别和双方当事人沟通,试图找到突破口,促使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双方前期问题处理不当积攒了大量矛盾,调解未能成功。
庭审中双方各抒已见,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互不相让。庭后再次调解无果,承办法官及时制作文书,就用人单位待支付的款项逐项分析,将何某与其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剥离二分之一作为何某妻子的个人财产,对下余部分作为遗产在五个当事人之间平均分配。就用人单位待支付的工亡补偿金等,考虑到系何某死亡之后而产生的财产权益,认定不属于遗产,而是在何某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形成共有关系。在分配之时首先对属于何某法定义务的部分计算后支付给专人,对下余部分考虑到各个继承人与何某生活的密切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现有财产状况等确定合理比例予以分配。
舞钢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判决书后,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判决对财产性质的区分准确明了,分配方案也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利益,判决结果令人信服。7月22日判决限定的履行期届满前,双方当事人按判决内容自动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双方矛盾终得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