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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好法官故事 传播法律声音】系列报道之六:真心真意换真情——记瀍河法院 民一庭审判员李雅然

  发布时间:2018-05-09 10:16:14


  一弯柳叶眉,一双丹凤眼,扎着一个羊角辫,一身合体的工装上戴着一个醒目的小法徽,语速流缓,话含温情,这是粗线条勾勒出的洛阳市瀍河法院民一庭审判长李雅然的轮廓。知道李雅然的人都知道,她的爱好广泛,工作之余还喜欢打兵乓球、练瑜伽、旅游,在迎来日出送走晚霞的每一天里,她的生活过的精精彩彩,潇潇洒洒。

  李法官常说,人活着的每一天,就是要兢兢业业的工作,快快乐乐得生活,这样才能活出人生的滋味,活出人生的真谛。

  李法官是一个具备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她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是一名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亭亭玉立的李法官经过层层遴选以优异的成绩步入了瀍河法院,来到了民一庭,从此,她把自己在高校所学的东西,在法院的这片沃土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李雅然在民一庭仅仅三年时间就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晋升到了审判员。看似一路顺风,其实里面饱含着很多的艰辛。为了把本质工作做好做扎实,提质增效,提高群众对每一个案件的满意度,李雅然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精读细阅,认真揣摩寻找突破口,做到有的放矢,对稍有不清楚的地方,她总是不耻下问,向民一庭办案几十年经验丰富的李晓鸿庭长请教,把从“李晓鸿庭长那里学到的经验化为自己的经验,指导自己办案。

  先看一个案例。儿媳妇因为继承纠纷状告公公婆婆的事。公公婆婆有一子叫李平(化名),李平与张华(化名)是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李嘉(化名)。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因李平的一次喝酒,让这个家庭成了一个不完整的家。李平患有心脏病,医生多次强调不能喝酒,但他还是照喝不误,最后因酒失命。和李平一起喝酒的人都有责任,这些责任人和李平家人达成了协议,赔偿了李平几十万元。张华与公公婆婆因为遗产和赔偿金分配问题起了争执,最后走上了法庭。这个案件被分到了李雅然法官的手里,李法官一看,都是一家人,老人失去了孩子,媳妇失去了丈夫,孩子没有了父亲,这个案子如果处理好,就能让这个家庭握手言和,和睦相处,如果处理不好,就会让这个家庭硝烟弥漫,战争不断。

  法官的工作就是让群众满意。李法官一趟趟来到张华及其公公婆婆的家进行了解,劝解。双方各执一词,各说各有理。李雅然听完双方的诉说,经过自己的“诊断”,她发现,儿媳妇张华住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给孩子李平婚前买的房子,所有权属于公公婆婆的,公公婆婆因为孩子李平的死不让儿媳妇张华继承房产,张华也不让公公婆婆见自己的孙子,家庭关系十分紧张。

  虽然现在都在为争夺钱财和继承权闹纠纷,但有一个共同点不变,这就是儿媳妇对孩子的爱,公公婆婆对孩子的爱,这是一个解决问题的焦点,李法官从法律的角度从亲情的角度出发,给予耐心的调解,这个案件经过李雅然法官三次调解,终于画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最后公婆的房子归儿媳妇和孙子所有,公婆每月自愿支付孙子抚养费500元,每年孙子过生日、过年再分别支付1000元,孙子到结婚时,公婆再给孙子支付5万元,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孙子到公婆家里看望爷爷奶奶,爷爷奶奶同时将每月抚养费交给孙子;双方就李平的遗产、抚恤金、丧葬费等也达成协议,李平的剩余财产由儿媳妇和孩子李嘉共同继承。李法官把此事处理的很圆满,双方一致同意李法官的调解,并在调解书上签了名字。

  再看一个案例。这是发生在一个亲戚间借贷的事。原告夫妻俩从银行贷出十几万元借给被告表舅,借钱时打有收据,收据上写有还款时间但没有注明借钱利息,表舅是做生意的,当时口头约定的利息是3分,借钱后的几个月,表舅给原告夫妻转了4500元,后来表舅生意亏损,难以偿还借款,原告就将表舅起诉到了瀍河法院,该案件很快就到了李雅然法官的手中,案件很快开庭审理,在法庭上被告表舅说此借款没有利息,因为借条上没有注明利息,被告表舅不承认有利息这回事,还说打过去的4500块钱是支付的本金,想耍赖,李雅然法官从现实的情理角度说:“没有利息,原告不会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到银行给你贷款叫你用,这4500块钱的支付恰好符合你们口头上协商的3分利息,从证据链上说明被告口头上说的利息是成立的,但牵涉到的三分利息在法律的角度上说超过了银行的四倍,部分不予支持,只能按照2分利息来支付,这起亲戚借贷纠纷案在李雅然法官手里剥丝抽茧,很快给予了了结。

  李雅然工作中是一名法官,同时她也有自己的生活追求,她喜欢古筝,喜欢打乒乓球,喜欢旅游,喜欢练习瑜伽,她说劳逸结合,科学地安排着时间,自己才能有一个好身体才能有旺盛的精力来适应繁重的办案工作。

  天道酬勤。由于工作出色,近几年李雅然法官年年获得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办案标兵“的光荣称号。她用青春的金线来编制着美好的未来,谱写着青春的壮丽篇章。

责任编辑: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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