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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交友行骗 一男子被骗20多万元

  发布时间:2018-05-02 11:56:12


    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微信交友实施的诈骗案。

    2016年5月份,18岁的湖北省京山县的孙某虚构女性身份添加了被害人韩某微信,之后开始指导韩某炒邮币,期间,孙某又注册了两个微信号,谎称一个是炒邮币老师的微信,另一个是炒邮币助理的微信,均与韩某互加了微信。2016年11月份,孙某谎称购买原始股稳赚不赔,以自己的账户活跃度高、配股成功率高为由,让韩某向其账户转账20万元,后韩某从2016年11月19日至2016年11月22日连续四天分四次共向孙某微信转账20万元,孙某收到钱后立即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并谎称自己的微信账号有问题让韩某删除其微信之后再加,韩某即删除了孙某让其所加的所有微信号,随即与孙某失去联系。孙某将该20万元转账给其母亲张某5万元,自己消费支出3万元,剩余的12万元用于炒邮币。

    另查明,被告人孙某愿将公安机关冻结账户中的20万元退还被害人韩某,再将以各种名义从韩某处得到的钱款47552元也退给韩某,韩某请求法院对孙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孙某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孙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判决: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责任编辑:王雅楠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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