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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物权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18-06-02 11:36:28


    3月15日,舞钢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系残疾人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一起矛盾尖锐的邻里物权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牛某甲向该院起诉称,其于1996年分得三块土地合计3.68亩,2017年土地确权时改为四块,土地面积不变。邻居牛某乙长期耕种牛某甲的1亩多土地,虽经多次追要,但牛某乙拒不返还。经村委及乡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果,牛某甲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牛某乙停止侵占,返还土地。舞钢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但能够促使牛某乙主动返还土地,而且也有利于缓和尖锐的邻里矛盾。虽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在庭前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法官并未放弃,用耐心化坚冰,在向双方释明利害关系后又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牛某乙自愿于2018年6月10日将牛某甲所诉的1.23亩土地返还给牛某甲;牛某甲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牛某甲与牛某乙关于本案再无其他任何纠纷,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王雅楠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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