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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尺出路起争执 春风化雨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8-06-12 11:06:12


  4月8日,清明节放假上班第一天,社旗县人民法院法官驱车60余里,深入该县太和镇闫店岗村勘察现场,对症施药,解开了因相邻关系闹的不可开交的两名当事人心中的“疙瘩”。

    老王和王某本是同宗同源,因2017年老王在规划的宅基地上建了新房,王某认为规划的路宽为5米,现老王修了6.3米,侵占了他4尺宽(1.3米)。双方为此事争执不下,愈演愈烈,经村组多次调解,都无济于事。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老王恢复原状,把侵占自己4尺宽的路面砸了。

    考虑到此类案件系邻里纠纷,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如果只是开庭审理,不一定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后遗症也大。法官弋宁特地借来卷尺,喊上派出所和村组干部一起实地走访勘察现场。经过测量,老王的宅基地规划用地为16米,其只占用了15米,其中的1米修成了路,这样整个路宽为6米。虽然老王所修路的北端占了王某0.3米宽的地,但路南端王某的两棵树也占了路的近1米。

    测量结果出来后,两家仍争执不休,调解工作无法进行,法官决定先让双方冷静一下,选择第二天进行庭审。庭审快结束时,法官向当事人讲了“六尺巷”的典故,希望双方本着邻里一家亲、互谅互让态度解决争议。见证了法官的辛苦与不易,双方态度也缓和了不少,决定不再因为出路发生争执,达成了王某撤诉,老王分担一半诉讼费的协议。两位庭前水火不容的当事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责任编辑:王雅楠    

文章出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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