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切实解决执行难”列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之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经瀍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全力支持瀍河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意见如下:
一、是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党委政府把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网络查控、失信惩戒、打击拒执、协助执行等重点工作纳入部门绩效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通报、约谈主要负责人、限期整改或问责处理。
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建立由区委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破解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帮助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推动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网络查控及联合惩戒机制,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得以本部门、本系统内部规定为由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否则依法依纪追究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是完善领导干部干预问责。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纳入对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法院依法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进行全面记录,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人民法院。
四、是增强拒执罪打击力度。建立政法委牵头,法院主导,公安、检察紧密配合的协作机制,政法委牵头公检法三部门出台联合文件,细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适用标准和操作流程,并建立拒执罪公诉与自诉的衔接机制,确保刑罚打击拒执行为规范、顺畅运行。
五、是积极落实经费保障。积极支持解决法院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遇到的人、财、物等问题,将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基础建设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法院执行车辆、通信等装备保障,落实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需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