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适应执行团队建设的新形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_作风优良、品格高尚的职业化执行队伍,切实提升我院执行队伍战斗力,按照上级院的规定,在我院开展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最高人民法院对执行工作“一性两化”“一打三反”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省法院、中院党组关于法院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及本次(洛中法[2017] 57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洛中法[2017] 58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组建方案》改革精神为依据,以本次教育整顿活动为平台,通过理论学习、问题查摆整顿、制度建立完善,把队伍教育整顿、执行改革和第三方评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执行队伍的“散、软、乱、腐”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执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执行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进一步转变执行队伍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我院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我院执行工作整体质效。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董 抒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霍振武 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杨晓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伟涛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成 员:安金山、张盈盈、杨丽萍、杨 明
武继东、麻 磊、王玉虎、王根虎
方 倩、赵海洋、李 穆、高一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院执行局,杨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执行局全体干警为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本方案部署安排检查、督促、指导各执行分局整顿工作的开展,全体成员协助领导小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整顿内容和重点
(一)队伍管理方面
1.参照市中院下发的《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团队组建方案》落实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和进行团队组建,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力量。
2.队伍组织纪律、作风方面。重点检查请销假制度、出差审批制度,严格队伍行政管理,彻底解决执行队伍的“散、软、乱、腐”等现象。
3.重视执行局班子建设,我院执行局长具有审判资格,未由其他部门兼职。
(二)案件管理方面
1.整顿体外循环案件,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补录体外循环案件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建立台账、上报台账、完成补录工作。对省法院执行专项巡视反映我市法院“执行案件底数不清,补录整改台账未上报”问题,要仔细清查、核对,将补录台账上报中院执行局。
2.落实第三方评估体系关于“规范执行”的要求,重点规范案件流程管理,根据全国四级法院统一使用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各个时间节点完成规定执行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执行等突出问题。
3.以本次专项活动为契机,紧抓“执行质效”,重点确保2017年以来案件执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个案标的到位率、网拍率、执行行为撤改率等达标,实现执行案件的 “三升四降”。
4.关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被滥用的问题。要以本次专项活动为抓手,对“终本”案件再次进行自查、评查,切实将“终本”方式被滥用顽疾根除。
(三)精准迎接“第三方预评估”
预评估严格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各项指标要求,依据《预评估检查评分实施细则》,逐项自查、检查;
四、行动时间
此次专项活动为期一个月,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9月13日。
五、整顿工作安排
(一)动员和学习教育阶段(时间:8月14日至20日)
我院积极传达中院安排部署,动员干警端正态度、提高认识。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本次专项活动整顿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8月21日至8月28日)
1.查思想。每位执行干警反思近年来本人在执行办案中,思想上是否秉持公平公正意识、党性意识、宗旨服务意识、廉洁底线意识、纪律规矩意识等思想问题。
2.查行为。查自身是否有否徇私舞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党政纪接受当事人的吃请、接受当事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行为;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懈怠执行、“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的行为;是否有向当事人违规收取办案费、报销差旅费及摊派其他费用的情况;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执行款发放难和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是否有不遵守考勤、请销假制度、出差审批制度,迟到早退、缺乏组织纪律性等问题;是否有上级指示精神、工作部署、有关要求落实慢、不执行等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现象。
3.查案件。要对2017年以来案件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查是否存在体外循环案件,查流程系统报结案件是否真实结案;查结案案件执行卷宗是否完整、规范,尤其是“终本”案件是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进行;对未结案件要查是否严格按照流程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执行行为,执行措施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存在消极执行、不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行为。
4.查案款。查“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运用情况;查2017年以来所有进出法院执行账户、发还当事人昀执行款明细;查是否有私自接受、违规截留、滞留、发放执行款,未依法扣除案件申请执行费等问题。
执行局中层及以上干警除“四查”外,还要查摆自己在队伍管理、业务管理上是否尽职尽责,对上级法院和党组的工作安排是否真正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等。
(三)督导检查(时间:8月29日至9月3日)
结合第三方评估内容对“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质效”“执行保障”四个方面进行逐项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当场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责任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责任领导: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四)整改和建章立制阶段(时间:9月4日至9月11日)
1.扎实整改。真正对查找、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区分部门及个人,建立整改台帐,确定整改事项,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一项一项盯紧抓实,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防止整改流于形式,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整顿情况于9月12日前书面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电子版)。
2.建章立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查找和整改,梳理出队伍管理、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或完善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重点是执行团队组建、执行权高效规范运行机割、流程管理、队伍行政管理、执行款物的收发管理规范等。
责任单位:瀍河法院执行分局
责任领导:瀍河法院执行分局主管副院长
(五)总结通报(时间:9月12日至9月13日)
领导小组根据自查自纠成果、整顿反馈情况,全面梳理,向中院党组进行专题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本次教育整顿活动以及将到来的第三方评估验收的紧迫感和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整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完成。
(二)贯彻问题导向。一方面通过自查、督查等采取多种措施把个人、部门、案件等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找,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措施。另一方面领导小组要根据已掌握执行工作固有的问题、难题,带着问题进行督导检查。
(三)要统筹兼顾。本次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仅是平台,要结合即将进行的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要做到教育整顿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以教育整顿活动促进执行队伍和执行工作的高效、规范开展。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