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宇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管某某系上下级同事关系。2017年1月2日,被告管某某在原告李某处借款贰拾柒万元整,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日期。此后经原告多次索要,至今分文为支付,遂起诉之法院。
李宏宇副院长接到此案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积极与合议庭成员研讨案情,明确了审判重点。庭审过程中,李副院长有序的组织原、被告双方举证、辩论。查明了案件事实,并认真审查了案件证据。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管某某依法偿还原告李某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不到两小时,庭审环环相扣、条理清晰,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庭审原则。
据悉,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使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重回审判一线,在瀍河法院已成为一种工作新常态。院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审理案件,不仅有效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了一线办案法官的压力,提高了审判质效,而且发挥了示范引领的作用,有效拓展了司法公开渠道,增强了司法公开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瀍河法院院领导共承办案件44件。